转自:李银河的博客

  人生在世,最值得做的两件事,一是写,二是爱。写带来陶醉,爱带来迷醉,愿终身浸淫在写与爱之中,如醉如痴。

  只有源自内心冲动的写作才是快乐的,还是相信弗洛伊德的升华理论:当一个人原欲受阻时,会升华至文学艺术。其实,这原欲说不清是性欲还是生命的冲动,也许二者就是一而二二而一的东西。冯唐管它叫“心中的肿胀”,从他写的东西看,性欲的成分较重,但是也不能说不是一种生命力。我写虐恋小说时,前者的痕迹更加明显,但是也不能说与后者完全无关。无论是性欲还是生命力,反正只有来自内心冲动的写作才是值得一写的。因此常常会觉得可写的东西不多,冲动也不常有。而只有来自内心冲动的才值得一写,才写得出来,也才能令人陶醉。

  爱是另一件令人陶醉之事。最美好的当然是你爱他他也爱你,但是即使是单方面发生的爱,也是很美好很值得的。因为爱没有得到响应或者一强一弱而令人更加愁肠百结,辗转反侧,更加荡气回肠,如醉如痴。得到响应的爱很快会变得平淡,变成亲情;未得响应的爱却会持续激烈,更加浓烈,更加执着,就像在高山峡谷巨石夹缝中奔涌的激流,更加湍急,更加汹涌澎湃。而一旦得到回应,就会像来到了宽阔的河道,平静下来,不再奔涌。

  愿意终身浸淫在写和爱这两件事之中,把自己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写与爱当中去。

(责编:李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