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罗尔》 (美)帕特里夏·海史密斯 著 李延辉 译 上海译文出版社
我们对帕特里夏·海史密斯的了解大多来自于大名鼎鼎的《天才雷普利》。这位美国当代“最伟大的犯罪小说家”被包括希区柯克、维姆·文德斯在内的世界级大导演奉为缪斯。但她从来不是循规蹈矩的人,她的乖僻与特立独行难以用常理去揣度。她一生不仅与众多女性有过交往,更借着自身不凡的想象力,堂而皇之地写入小说,而不管内容多么禁忌,或者市场能否接受。
《卡罗尔》有一个极为简单的叙事结构,故事本身也并不复杂。为了在纽约谋得一席之地,19岁女孩特芮丝努力工作,先是在百货公司当计时员工,后来终于有机会学以致用,为舞台剧设计布景。即便如此,她仍然不快乐,仿佛是一只“囚鸟”,在冷冰冰的水泥森林中求生,没有自由,也找不到真正的爱情。圣诞节前的一个早上,中年主妇卡罗尔适逢其会,就像“穿裘皮大衣的维纳斯”,为她带来寻找新生活的理由。
这是一种自由的书写,与其说海史密斯极力描述的是禁忌之爱,倒不如说是一颗率真的心。至少在她这里,“爱”就是爱,不是欲说还休上不得台面的勾当,相反它很简单,也很纯粹,浑然天成。因此,即便写性爱,哪怕“只有卡罗尔穿着黑色毛衣的身躯弧度,才是唯一实在的事物”,她也不愿让写作仅仅流于香艳撩人的情节。她写情欲,笔下往往只见美感,而无猥亵。
但这又是一种充满恶意的书写。海史密斯太清楚经典作品的主题永远只有一个,即是“人类的基本处境”。于是,她带着惯有的严苛缜密,从容地穿行于人性善恶之间,并以微妙的文字再现之。她的小说,无一例外地将“人性、人生、起始、结束”当作构建文学大厦的砂石,一层一层地铺砌而成。我们读《卡罗尔》,很难看到爱恋的甜蜜与情人的絮语,一路之上只见扭结成团的愤怒和嫉妒、猜忌与犹豫、责备或冷漠。毫无疑问,此时的“爱”已然变成“横亘在两人之间的野兽”,而随着剧情的进一步深化,我们终于发现恋爱中的两个人都不幸被“野兽的利爪”牢牢地控制住了。
那么,究竟什么是“野兽的利爪”?答案不言而喻。往小处说,这是家庭的掣肘、男人的自私;往大处说,则是人心的偏颇、社会的敌视。海史密斯声称《卡罗尔》是“一部单纯的小说”,但若是回到她最初创作的语境去考虑,卡罗尔与特芮丝的感情就没有那么“单纯”了。上世纪50年代初叶,刚刚走出“二战”阴影的美利坚转眼又把自己丢入冷战的渊薮:麦卡锡主义的高压、中产阶级的循规蹈矩,宛如铁幕一般严丝合缝,共同构造出美国当代史上最无趣、最沉闷的年代。
“堕落的本质,就是逆着自己的天性生活。”在那样一个年代,像卡罗尔(或者说海史密斯本人)这样的女性如何不“堕落”?那么,等待堕落者的“天性”又是什么呢?很明显是回归家庭,嫁一个男人、生养几个孩子,在平淡如水的日子里度过余生。可在海史密斯眼里,这样的生活该是何等乏味和无趣,不啻为悖逆天性的荒谬行为。她当然不会轻易屈从,为小说加上一个悲剧式的尾巴,而是默许她的人物和她一样去放纵,直至最后携手迈进幸福快乐的新天地。就这一点说,海史密斯比她的男性同胞(比如著名的“垮掉的一代”)走得更深更远。(谷立立 书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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