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雀花王朝》,(英)丹·琼斯著,陆大鹏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年8月版
简·奥斯汀曾借其小说《诺桑觉寺》(N orthanger A bbey)中的主人公凯瑟琳之口说过一番机智而让人印象深刻的对历史写作的议论:“Buthistory,realsolem n history,I can-not be interested in…[I]t tells m enothingthat does not either vexor w earym e. T hequarrelsofpopesandkings,w ithw arsorpestilences,in every page;the m enallso good for nothing,and hardlyanyw om en at all-it is verytire-som e.。.”(大意:可我就是对正史不感兴趣……它所讲述的一切都让我感到头疼或困倦。每一页都充斥着教皇与国王之间的纷争以及战争与瘟疫;所有的男人都是废物,女人则鲜有登场--一切都令人烦透了。)
凯瑟琳的抱怨首先针对的当然是那些形式比较古老、聚焦于所谓“重大政治事件”与人物传记的编年史一类的著作,当今的历史叙事构建与学术写作也早已超越了这种来自十九世纪的刻板印象。可是,当笔者翻开英国记者、历史写作者丹·琼斯(Dan Jones)的著作《金雀花王朝》时,却不由得想起凯瑟琳的这番评论。这一联想建立在两个基点之上:其一,琼斯的这本金雀花王朝史从某种意义上正是凯瑟琳所痛恨的那一类充斥着教皇与国王、战争与灾难的历史(琼斯正是以一次充满灾难性政治后果的不幸事件:白船沉没与亨利一世之子威廉之死来作为全书的开篇)。其二,虽然此书讲述不如凯瑟琳法眼的这一类打仗死人与阴谋诡计的“破事”,可是从传播学的角度看它却出奇成功,一出世即在欧美成为让人交口称赞的畅销书,而且其卖点并不是其本身学术综合的造诣或是观点的新颖(本书原版一条注释都没有,仅在附注的延伸阅读中得以窥见琼斯的某些资料来源),而恰恰是其堪比历史小说的可读性与有趣性。
假如在阅读琼斯此书前要用类似名词解释的形式出题考考那些手不释卷的读者的话,恐怕没多少人能说出多少关于“金雀花王朝”的所以然。稍微学过一点中世纪史、背过一点王朝世系的读者大概能记起它夹在征服者威廉以下的诺曼底王朝与兰开斯特王室的前几位统治者之间(中世纪欧洲的王朝继承与朝代延续往往不是呈简单而确定无疑的线性关系)。可是,要是说起在这段历史时期所发生的大事与重要人物:狮心王理查、第三/第四次十字军东征、无地王约翰、勇敢的心威廉·华莱士(那部电影的历史准确性实在一般)、长脚爱德华、爱德华三世与英法百年战争等,则也许大部分读者都会呈恍然大悟状。确实,金雀花王朝统治的年代就英格兰、欧洲中世纪乃至世界史而言都是一段充满令人激动人心变故的时期。正如本书的副标题(“塑造英格兰的武士国王与女王”)所指出的,以穷兵黩武的统治者为核心的一系列围绕王位继承的腥风血雨、前往圣地的史诗般而又最终徒劳无功的征程、与法国这一日益强大的邻居之间大大小小的争端以及由战争所引起的税收争议等等,确实构成了这一段历史的重大主题。
回到上文中简·奥斯汀关于这一类王朝史的论断,应该指出,凯瑟琳大概没想到大众对她所无法忍受的那些阴谋诡计与打打杀杀的兴趣会以一种包裹着反映人心狡诈与复杂政治斗争外衣的历史/奇幻文学的形式复活。琼斯所选择的平铺直叙、注重人物与事件的笔法正契合了大众的这种阅读口味。事实上,无论是作者本人还是本书出版社的营销宣传都有意识地让本书(或书中所描绘的时期)跟另一位作家的一部真正畅销全球(而且永远写不完)的小说系列靠拢,以此来“证明”历史写作同样也可以是“通俗、有趣”的。这位作家叫做乔治·R·R·马丁,他写的小说系列叫做《冰与火之歌》(A Song of Ice andFire)。这也无怪乎琼斯的作品往往会受到电视台的青睐而改编为通俗的历史节目。有意思的是,琼斯的导师、英国历史学者大卫·斯塔基(D avidStarkey)也正是以享誉英国的电台、电视历史节目出品人的身份而闻名。斯塔基曾著名地评论过英国都铎王朝的历史是“a m ost glorious and wonder-fulsoap opera”(一出最辉煌精妙的肥皂剧),而他的学生似乎也完美地继承了老师的这种机智、平易近人而又单薄且很难说得上隽永的对历史理解(也许再加上一点H BO剧的特色)。
把历史写得有趣生动当然是一种功力,不过单纯把可读性当成历史写作的全部就有失偏颇了。在本书中文译者对琼斯的一次采访中后者曾说过一句“把历史写得无聊应当算刑事犯罪”。实际上,把无聊与不无聊挑出来当作评介历史写作的主要二元对立,这本身就折射出一种对历史叙述的本质与历史理解比较粗浅的见解。除了对人物与事件的罗列之外,综合、分析、对理论的发明与运用同样是历史写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就本书而言,这样的一种态度导致琼斯基本没有作出多少具备基本学术性的对历史事件背后本质的梳理与总结。比如说,琼斯的笔下的无地王约翰与教皇英诺森三世的争端给人以一种完全取决于个体性(贪婪的国王与进取的教皇)的印象。实际上,双方的矛盾是一场源自十一世纪、波及整个基督教世界的叙职权争议(investiturecontroversy)的余波,其背后是世俗王权与罗马教会之间的权力斗争乃至西欧政治秩序的重构。再及,在论及英法百年战争的起因时,琼斯在罗列了一系列英法之间的大小争端与英王身为阿基坦领主的爵位问题(自身是国王的同时又对法国国王称臣)后把对法国王位继承权的争夺认定是双方斗争的实质(第475页)。实际上,英法一战之所以不可避免,恰恰在于双方的政治势力都已经膨胀到了超越了所谓王朝世系与封臣关系的马基雅维利式现实政治的地步,其本质其实是英法两国从此开始分别走上建基于对内主权之上而以民族国家形式崛起的道路,而这进一步将成为带现代特征(“m odern”)的国家机构与国际关系的雏形。这一类丝毫不会影响叙事流畅性的历史认知不会超出上世纪初成型的初版《剑桥中世纪史》的程度,而它们在《金雀花王朝》一书中的付之阙如是否也能说明琼斯自身工作的不足乃至他对历史写作本质的理解上一些并不是完全琐碎的偏差?(李尔克 自由撰稿人,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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