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名格蕾丝》   (加) 玛格丽特·阿特伍德  梅江海 上海译文出版社 《别名格蕾丝》   (加) 玛格丽特·阿特伍德  梅江海 上海译文出版社

  从诗人到养活自己的小说家

  与艾丽丝·门罗专攻短篇小说不同,加拿大文学女皇玛格丽特·阿特伍德以女诗人出道,擅长各种门类的写作,从出版的作品来看,诗歌、短篇小说和长篇小说三驾马车并驾齐驱。所谓艺多不压身,其实也是一种写作和生存策略使然。在她十几岁开始写诗,二十六岁出版诗集之后,被问得最多的问题就是会不会自杀。在那个年代,她说,身为一个女诗人,除非你愿意冒生命的危险,或者彻底地放弃生命,否则别人也不会太认真地看待你,就如同西尔维亚·普拉斯在自杀前两天写的诗句:“喷射出的血柱是诗,没有止血的方法。”只有用死亡殉道,才能争得女诗人的一席之地,这就是当时社会的“神话”,对女性艺术家的世俗设定。阿特伍德自嘲说,幸好我除了写诗也写小说,虽然自杀的小说家也不乏其人,不过写作非诗歌类文字有平衡的效果:“可以说是,盘子上多了一点肉和马铃薯,少了一些砍下来的人头。”从要自杀的诗人,到能养活自己的小说家,至少不用活在男性规定的语境里。

  我的阅读印象中,女作家的写作与男作家确实有很大的不同,但是我一直以为这种不同是因为男女性别差异的表现,比如女性的体验更为敏感,幽深入微,可以说出男性不能描慕的感受。而男性的表述更为直接和清晰,不像女性那样曲径通幽。后来才意识到,这也许是因为在男性写作主导的大部分历史时期,他们规定了这样的写作陈规,比如男作家会暗示,语言这种东西几乎是无法由女性的舌头正确地表达出来的。在女性的嘴里,词汇失去了意义,句子发生了瓦解,文学信息被扭曲,甚至被破坏。而女作家想要发出声音,表达自己的生命体验,只能小心翼翼地选取更加隐微的方式写作。想要打破男性的神话,只能采用隐喻式创作,尽可能尝试各种题材,寻找各种突破口,就如同阿特伍德一样。

  被困在轮椅上的女性写作

  在短篇小说《训练》(收录于短篇小说集《跳舞女郎》)中,阿特伍德从一个男孩的视角描述了一名脑瘫女孩的生活。男孩叫罗布,是残疾人夏令营的志愿者,他照顾的女孩叫乔丹,非常聪明,但除了眼珠能够转动,她的身体被困在了轮椅上。罗布见到乔丹时,感觉到一种强烈的自由意志:“那股庞大的自由意志,它被封印在她的眼中,如同某种凶猛的小动物,被金属的捕兽网所俘获。她出不去!她被绑在轮椅上,囚于支架、托盘、钢铁齿轮的牢笼之中,但这只是因为她被束缚在她自己的身体里,仿佛置身一趟颠簸不已,令人晕眩的游乐场过山车。要是把她从轮椅上放出来,她就会一路大搞破坏,呼天抢地,猛敲猛打,横冲直撞。”

  男孩觉得他能明白她心里在想什么,他总是跟她在一起。有一次,他在小溪边,想让乔丹亲自接触下水流和青草。他偷偷地把她从轮椅上抱下来,握住她的手,放进冰凉的溪流。那一刻,他笑了,感觉自己是一个施予者,一个治疗师。可是这个时候,乔丹却害怕了,她发出一阵阵的哀鸣和低吼,浑身抽搐,她根本不喜欢这样。

  这两个场景无疑是高度隐喻性的。男性经验无法让女性作家感同身受。而女性被困在轮椅上无法发出声音的形象是男性文学叙事中的主要场景。就如同美国女性学者桑德拉·吉尔伯特和苏珊·古芭在她们合著的《阁楼上的疯女人:女性作家与十九世纪文学想象》一书中的描述,男性作者以同样的方式既创造了又囚禁了他虚构出来的人物形象,他一方面赋予其笔下的人物形象以生命,另一方面,他又剥夺了她们的主体性,剥夺了她们独立言说的能力,迫使她们沉默:“他使她们沉默,正如济慈在《希腊古瓮颂》中所写下的那样,他使她们处在静止的状态下,或者——将她们镶嵌入艺术的大理石之中——从而杀死她们。”小女孩乔丹在最后一刻恐惧了,她以为罗布要溺死她,而死亡是大多数女性艺术家最终归属。

  阿特伍德做过一个演讲——《与死者协商》,表达的是所有作家都需要向死者学习,继续探索前辈作家的作品,被他们评判,向他们负责。但是女性作家与男性作家在向死者学习的过程中,还是有所不同,“必须小心不被过去俘虏而动弹不得,所有的作家也都必须动手偷窃,或者重新领回,看你从哪个角度看。”女性写作总有这种愿景,渴望从文学的源头重新整理和书写历史,把男性文学的叙事进行解构。

  阿特伍德的很多科幻小说,比如《洪水之年》就是这种写作的典型:一场突如其来的病疫袭击了整个世界,几乎灭绝了所有人类,但是这场病疫却被比作《圣经》中上帝扫除邪恶罪孽释放的洪水。幸存者重建了人类的秩序,划定新的历史纪元。对阿特伍德而言,这样的一种写作无疑是一种高度隐喻性的战争,为了争夺文学疆域的一场战斗,而这样的战斗是为了将自己定义为一种作者,她必须对和她有关的社会化的一系列术语进行重新界定,重新书写历史。

  重构历史场域

  在她的另外一部长篇小说《别名格蕾丝》中,我们仍然能够看到,这是一本阿特伍德式将过去的历史进行重构的新故事。

  这本小说的主人公格蕾丝是加拿大19世纪40年代最臭名昭著的杀人犯,她在16岁时,伙同另外一名仆人詹姆斯·麦克德莫特杀死了雇主金尼尔,以及女管家南希·蒙哥马利。两人被捕后,麦克德莫特被绞死,格蕾丝因为年龄太小,又是女性,加上假定的弱智,被判终身监禁。此案轰动一时,一百年里有无数版本,正如阿特伍德所言,对格蕾丝的态度也随着时代不同有不同看法,反映了当时对女人的本性模棱两可的态度,她是女魔头,还是诱惑者?是主犯,还是胁从犯罪?是真正的凶手,还是受害者?

  在这本重写的小说中,阿特伍德利用不同的讲述手法,还原了那个时代女性生活的真实状况。看似侦探小说的形式和格局,但探讨的却是不同视角和文化状态中,对女性的认知和态度。格蕾丝成长的环境,她的父母,无力逃脱的卑微身世等等,都对她以后的人生选择有着重要的影响。因为她们无法成为自己,只能活在男人的阴影之中,没有人真正关心她们想要什么。

  《别名格蕾丝》中,大部分故事的场景都在监狱或者教化所。这是一个被囚禁的女性形象,被囚禁之地像极了柏拉图的洞穴,借用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一个洞穴便是一个属于女性的地方,一处呈现子宫形状的禁闭之所,一座大地上的屋子。在这座禁闭之所中,奴隶会受到监禁、贞女会成为祭献。“我们让她在坟墓中生活!”爱伦·坡的这句话,概括地说明了(即便不是有意为之)身处父权中心文化之下的女性困境,借用桑德拉·吉尔伯特和苏珊·古芭的话说,女性由于拥有洞穴形状的生理结构,而注定了自己的命运。这位女性并不仅仅像是柏拉图笔下居住在洞穴中的人,而是自然的囚徒,她还是她自身的自然属性的囚徒,一位身处无法回避的“墓穴”之中的囚徒,在那里,她变成了一个充满怒气而又虚无缥缈的洞穴本身。

  阿特伍德曾援引古罗马诗人奥维德的诗句说,命运将留给我声音,世人将藉由我的声音知道我。她尝试各种门类的写作,不过是想寻找到属于自己的声音。(引自《晶报》思郁 书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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