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导演杨树鹏的首部文集《在世界遗忘你之前》“双11抢先限量版”出版面世。导演高群书作序,“文艺男神”黄觉摄影插图。姚晨、张译、丁丁张、九夜茴、庄雅婷、燕公子等名人更是不吝笔墨联袂推荐此书。
杨树鹏:“街头不良少年”和才华横溢的写作者
杨树鹏,内地电影导演,曾供职于新华社,担任央视《实话实说》节目编导、《电影传奇》栏目总导演,2006年起担任电影导演,主要导演的作品有电影《匹夫》、《我的唐朝兄弟》、《烽火》等。
这些,都是能从网上搜索到的履历。
但你不知道,杨树鹏还是个曾经混迹街头的不良少年,一个生长在西北,高中没考上就去做消防员,直到被人慧眼识珠招进新华社,再后来进入央视,又转入电影圈做导演,在这个“圈子”里,他的不正统和叛逆是与生俱来的。但在现实生活里,他是个沉默的文艺宅男,是个骨子里流淌着游侠血液的流浪诗人,是个会用文字和镜头讲故事的大叔。
杨树鹏怪谈故事集《在世界遗忘你之前》,时间背景任意穿越,写民国,写唐代,写现实,写梦境;内容不拘一格、天马行空,写现实困惑,写爱恨情仇,写人性的善恶,写生与死,写完满与不完满的人生。杨树鹏用虚构的时空背景来表达现实中情景和情绪,他像是用镜头在讲故事,读起他的故事,你的眼前会不自觉浮现一连串的画面,奇诡、生猛、怪诞、有趣。
电影圈里,能写的固然不少,能写好的却并不多见。杨树鹏的写作,和日本导演北野武的气息相近,想象奇诡,叙述方式有趣,更重要的是,他们都用粗暴的视角观察世界,很多我们习见的事物,在他们的写作中散发出一点点魔幻现实的扭曲感,读来趣味横生。
高群书眼中的杨树鹏: 才气过人
《在世界遗忘你之前》由导演高群书作序。
在高群书看来,杨树鹏才气过人,他在序中甚至用“天才”、“大师”这样的词语来形容杨树鹏。高群书透露,杨树鹏性情高冷,不爱大局,喜欢独处或三两人处。
高群书说:“一天半夜,趴在微博上胡聊,惊见光线老板王长田发了一微博,说刚和一天才聊天,此君初中毕业,做过消防员,现在搞电影,日后必成大师。神神秘秘,不点其名。我一看就知道说的是杨树君。”
“才子杨树口吐莲花,瞬间即可折服一些老板,也瞬间折服一些姑娘。杨树的语言表达和文字表达一样佳,会说多种语言,比如上海话,西北话,东北话,四川话,甚至美国话。” 高群书写道。
姚晨、张译、丁丁张等联袂推荐《在世界遗忘你之前》
《在世界遗忘你之前》这本书,得到了姚晨、张译、丁丁张、九夜茴、庄雅婷、燕公子等名人联袂推荐。
“我认识的老杨是短发,但不知为何,一想到他,脑子里总会浮现出一位长发飘飘的流浪诗人形象。他讲述的故事,像一个黑色的梦,漂浮着悲悯和忧伤。在自己的梦中,他喃喃自语,自由飞翔。”姚晨这样评价她眼里的杨树鹏。
好友张译则调侃地表达了对这本书的期待,他说:“除了有点嘴歪加结巴,杨树鹏导演绝对是一个酷帅以及会讲故事的人。而他讲故事的时候嘴越歪越结巴,故事就越好听……爆期待。”
“如果你身边有个会讲故事的人,日子就会过得很有趣,如果没有这样的人,那你就读一读杨树鹏的故事书吧。”著名作家丁丁张这样推荐。
杨树鹏自序节选
01
我出生时天无异象,那天陕西宝鸡的街头有男男女女游行,庆祝青年节。大洋彼岸,四个美国大学生因为抗议美国的东南亚政策,被国民警卫队士兵打死。几个月之后,我跟着父母迁往甘肃,在甘肃住了十几年,一直到我自己选择离开。
从1980年到1990年,从我十岁到二十岁,十年间,阳光夺目,青春暴烈。
02
整个1980年代,中国充满各种奇异的际遇,前端是改革发轫,反思寻根;末端是人心浮躁,世事浇漓;中间,像一座高山一样耸立着八五新潮,正是它,把我变成了现今这个样子。
那年我背着书包,站在甘肃长庆一中初二的门前。我从外地转学至此,那个地方更小,而庆阳——这个有十字街的县城,俨然是个大城市,初二年级竟然有八个班,每个班都有那么多鲜活的少女,发出尖叫,在走廊里奔跑,阳光照射在她们的裙子和辫子上,让我瞠目结舌。我发愣的时候,我身边站着的老三也在发愣。他跟我长得很像,也是从小地方转学来的。我们俩一起发了一会儿愣,被好心的美少女叫进教室坐下。我记得就在那个下午,我的青春期,咣当一声,开始了。
03
我的诗歌之路,和我在消防员生涯里遭受的磨难紧密相连。我年方十五岁半,却冒充一个十八岁青年,体力和心理状态明显跟不上。新兵集训的第三天,我就摔倒在训练场上,脚踝严重受伤,迅速肿起,被班长背回宿舍,只养了三天就返回训练场,左脚因此留下隐患,不能坐火车,不能长途步行。这算不算青春留下的印记之一我不太清楚,青春给我留下太多印记,随便一抓一大把,伤口和文身,诗歌和记忆。
04
春天,我穿着衬衣,叼着烟站在深圳街头,我不但写诗,也开始打架,不但打架,还偷偷去了南方,接受了改革开放春风的吹拂。我第一次到广州,看到巨大的健力宝广告牌,第一次到深圳,看到更巨大的万宝路广告,第一次抽进口香烟、喝可口可乐、听广东劲歌,我看到满街的人穿着牛仔裤忙个不停,无数大厦在拔地而起,心里产生了焦虑,我深感时代变化,却无力参与。与此同时,文学扑面而来,那种老旧的不合时宜的写作已经被苏童、叶兆言和余华等人撕开一个口子,文风为之一改,电影方面,《红高粱》《黄土地》也头角峥嵘,我在电影院看了两遍《红高粱》,深深地被这个电影吸引,内心相当蠢动,产生了为电影做点什么的冲动。
05
二十岁转眼来临,我用来纪念二十岁生日的举动,是结束我的消防员生涯。我已经做了四年消防员,第一次出火警的时候,因为同车的战友过于激动,一把将我从消防车上推了下来,我吧唧一声倒在火场前,围观群众爆发出善意的哄笑。我恼羞成怒地爬起来,整理好钢盔,消失在同样装束的战友群中。第一次救火就像初恋,总是记得很清楚。我冲进火场,铺设水带,眼角不时掠过那些围观群众,希望从中发现敬佩的目光。四年,我救了十几次火,抗了好几次洪,打过好几次架,用军装换过好几次西瓜吃,我恋爱,失恋,我写诗,再把它们忘记。
作出决定的时候天无异象,1990年代,某个平常的早春,下着鹅毛大雪,我穿好皮衣,背着一个小包包就离开了,耳机里轰响着摇滚乐,我踏着积雪,走向未知的、全新的生活。
06
和我一起拍电影的人,说我是个诗人;和我一起聊文学的人,说我是个拍电影的。我每每欲辩忘言。诗歌于我,就像是记事簿,每一段诗歌的背后,必有一片落叶、一条河流、一匹马、一个城镇或者一个女孩子。
我几乎不了解诗歌的发生机制,我像画画一样对待诗歌,这或许是个错误的办法,我写下这些长短句,寻找一分钟的内心宁静。
有时候,有些夜晚,我对着这些梦呓,内心波澜起伏,我渴望被理解,又害怕暴露在空气里;我渴望振臂一呼,又害怕应者寥寥。此时,诗歌是我唯一的密室,可以让我躲在里面,与自己的灵魂亲密,就如同小学三年级的那个春天,我在月黑风高的旷野里,第一次发现自己;又如同某年某月的某一天,我遇到浪漫女郎,将我的身心引向新大陆。